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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年孤儿怎么个人
符合办理条件 才可以办理孤儿证,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地**、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失去父母,经**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的儿童。 申请材料: 1、**簿(父母死亡*籍证明);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 (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法*出具。 办理程序 :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簿复印件→②村委会调查落实→③乡民政办核实并填报审批表→④交分管领导签字审批→⑤报县民政局审批→⑥由县民政局填报孤儿证→⑦转乡民政办审批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孤儿证。
2.黑*25了派出所不给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个人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登记。申请随父个人的非婚生育无**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医学证明》的无**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个人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医学证明》。无**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登记。
3.身份不明的人如何个人
一、办理《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入*》工作流程 *步:审核下列材料 1、《入*申请表》; 2、*籍证明(或**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或入*地**簿(原件和复印件); 4、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随迁或投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步: 1、审核合格后,办理准予迁入证明(以下简称准迁证),收取工本费后交申请人,告之回原**登记机关开具**迁移证。 第三步:审核下列材料 1、原**登记机关开具的**迁移证; 2、准迁证第; 3、入*地**簿(*除外); 4、16周岁以上人员身份证标准照片2张。 第四步:录入入*人员信息,扫描16周岁以上人员照片。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签字。 第五步:迁入立*打印居民**簿;迁入入*打印入*人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收取工本费,将**簿交申请人。 办理《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工作流程 *步:审核下列材料 1、《入*申请表》; 2、投靠人*籍证明(或**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被投靠人**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外地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迁入地为农村地区需提供乡、村、组同意迁入证明;城镇居民提供住房证明。 第二步至第五步参见办理《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入*》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