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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出生到现在二十年没**这么办
不管什么原因,造成无**,均可以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提供相应材料,申请个人。如果拒绝,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直至公安部投诉。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人员登记**问题的意见》(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个人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登记。申请随父个人的非婚生育无**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医学证明》的无**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个人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医学证明》。无**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簿,申请办理常住**登记。1999年4月1日《国内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书、收养人的居民**簿,申请办理常住**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被注销人员。被法*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法*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个人的,可以在原**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登记。恢复常住**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个人条件的,可以办理**迁移登记。 (六)**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人员。**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迁移证件办理**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迁移政策的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籍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簿,申请办理常住**登记。未办理《出*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登记。
2.派出所个人能查到吗
到派出所报**,派出所会留下dna的副页,给你。.dna一旦丢失,可以持相关住院手续,到医院查询,也可以通过关系让他们给出个相关证明。如果不是在医院出生或资料全部丢失,可以让派出所出具个证明,什么时间出生的。(一般出国办的,没有出生资料的,都是从派出所出具证明去的。)
3.孩子没个人计生办查得到吗
如果生过一个小孩,且无手续。同时也未到计生部门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计生部门是无法核查你是否曾经生育。若属于合法生育的子女,且手续齐全,只有在办理生育相关手续的地市计生部门才可以查询到生育信息。若到异地再次生育,异地计生部门无法查处你是否曾有生育,但是流动人口异地办理生育手续,必须提供原籍地计生部门的证明。但是纸保不住火,为小孩办理个人手续,必须要经过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