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几天出结果
鉴定机构应当自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鉴定机构应当自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鉴定中心收费标准
内容来自用*:suijiazhuang1附件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一、*类(一)*病理鉴定项目(26项)序号|项目|单位|收费标准(元)|释义及备注|1|早期尸表检验|具|500|对死亡24小时以内的尸体进行*学尸体外表检验|2|晚期尸表检验|具|2000|对死亡24小时以外的尸体进行*学尸体外表检验|3|早期尸体常规解剖|具|3000|对死亡24小时以内的尸体进行常规*学尸体解剖检验。尸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等|4|晚期尸体常规解剖|具|5000|对死亡24小时以外的尸体进行常规*学尸体解剖检验。尸体常规解剖的主要内容包括尸表检验,颅腔、胸腔、腹腔剖验,根据案件需要提取常规毒化检材等|5|特殊尸体解剖|具|6000|对特殊尸体进行*学尸体解剖检验。特殊尸体包括高度腐败尸体、尸体发掘、碎尸等|6|乙类传染病尸体解剖|具|6000|对乙类传染病尸体进行常规*学尸体解剖检验。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种类|7|尸体脊髓腔解剖|例|1000|对尸体脊髓腔部位进行解剖检验|8|单个器官肉眼大体检查|个|800(心、脑)|300(除心、脑外)|对心、脑、肺、肾、脾、肝等器官中的一个器官进行肉眼大体检查。对心或脑进行肉眼大体检查的收费标准可高于其他器官。对多个器官进行肉眼大体检查的,每增加1个器官,加收200元,但收费总额不高于全套器官肉眼大
10级伤残能赔十万吗
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来说,一般各地赔偿标准不尽相同,但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1-6级才会有伤残津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
鉴定一般几天出结果
一、*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二、鉴定伤残的依据是的法律法规,不同伤,有不同的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所致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评定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鉴定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试用)》;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残的鉴定有《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 想要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首先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这样才能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就很难解决相关问题,甚至可能引起医疗纠纷。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之规定,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拓展资料:鉴定是指在个人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个人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鉴定是指在个人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