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与他人生孩子怎么个人
这是一种典型的婚外生育。 目前,在给新生儿个人的问题上,国内各地的规定做法不尽一致,很多地方仍然在执行与计划生育挂钩的程序要求,一律要求新生儿必须有全套的计划生育手续才符合个人的条件。因此,不同地区的新生儿个人的规定要求,还是以当地的公安部门提供的必备手续、资料目录为准。 日前,北京通州一个初婚女与一个离异男(再婚前生育过2个孩子)生育的孩子因公安部门拒绝个人而告上法庭的事件被媒体曝光,法*裁定支持公安部门的做法。 如果新生儿个人必须与计划生育挂钩,这个婚外生育的孩子就要接受当地计生部门按生育双方已生育子女总数来确定超生胎次的处罚,也有的省是直接按超生三胎处罚。如果不履行相关的处罚程序而拿不到相关的生育手续,公安部门是不给新生儿个人的。 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的,故此,可以亲自到本地的公安部门去实际咨询一下,或许有更宽松的政策也是可能的。
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各自按照第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的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各自按照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其年实际收入高于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的,以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婚没离跟别人生孩子怎么办
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可能构成重婚罪,而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和婚外异性领取了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中华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个人法的有关规定,向法*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检*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中华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结婚后与别人生孩子犯法吗
如果x男没有和x女离婚同时和y女结婚,这叫做重婚罪,如果没有,不算重婚。这种情况应该叫做“通奸”。新*刑法中取消了这个罪名,在古代是要浸猪笼的。现在这种行为多是属于不道德行为。首先b子需要由x男y女负责养育,这个要参照相关法律我就不说了。然后x女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付诸法律,同时在离婚时以x男出轨的事实要求得到相关的赔偿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