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孩个人需要什么证件
孩子出生后,孩子的父母亲需要给孩子个人,带着相关证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那么个人时需要带些什么证件呢?
没有结婚证小孩能不能个人
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存在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所以是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即法律意义上的非婚生子,其享有同婚生子相同的权利义务,父母对其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非婚生子对其生父母赡养义务。同时,非婚生子与其生父母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和被继承权。总而言之,从法律上讲,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另一方面,非婚生子个人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个人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登记。申请随父个人的非婚生育无**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若非婚生子父或母均无力抚养,可联系当地福利机构送养。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广西小孩个人需要什么材料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南宁市常住**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一方为本市家庭**的,婴儿须随家庭*一方登记常住**。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父亲为市外**的,**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母亲为本市**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父亲为本市**、母亲为外省市**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南宁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入*申请;医疗机构填发的《出*医学证明》;婴儿父母亲的《居民**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