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可以委托律师
亲子鉴定涉及的是身份关系,法律上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的,法*不能强制进行亲子鉴定。换句话说,想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双方表示同意为要件,一方不同意鉴定,亲子鉴定将无法进行。而实践中,当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时,法*则可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亲子关系的认定。一、 收养 关系能否解除?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关于收养关系的解除,我国《收养法》作了如下规定:(一)《收养法》第26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二)《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起诉。”(三)《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二、通过哪些途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一)通过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这种情况需满足的条件是: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 监护 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或登记程序办理。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所在地的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就为其办理,准予解除。当事人自接到书之日起,收养关系即告终止。如果不符合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不予办证,对有关纠纷,可建议当事人依个人程序提出请求。基层政权机关或*籍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也要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决定是否准予登记。(二)通过个人程序解除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方面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个人程序由法*处理。法*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法*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地妥善解决:1、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2、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4、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律师转所律所不同意怎么办
那是肯定的,接案子都是以事务所名义接的,签的合同也是以事务所为合同方,不可能让你带走。如果你真是律师的话不可能这点道理都不懂吧?如果你希望案子跟你走,只能让委托人和律所解除委托,然后再和你的新律所签约,但是一般很少有人会这么做。
男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法*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