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日,岑巩县人民法院天马人民法庭审结了该院首例涉动物DNA亲子鉴定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该案中,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姚某某均系岑巩县平庄镇背禾村界牌组村民。
20年11月29日,李某某家中丢失了一头两岁半的公黄牛,经找寻无果。20年12月9日,原告李某某在姚某某放养的牛群中发现其中有一头公黄牛与自己丢失的牛极为相似,于是上前质问,姚某某称该黄牛系自己于20年农历4月份丢失的,找寻了半年多才将其找回,坚称该牛系自家圈养的母牛所生,现已满四岁。双方因争执不下,李某某遂将姚某某起诉到岑巩县人民法院。
在立案审查阶段,因考虑到李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姚某某又年事已高,且双方当事人系寨邻。为有效化解矛盾,天马法庭承办法官曾多次协调平庄镇党委政策、平庄民警对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释明相关法理,告知双方当事人该案进入协商程序需承担的协商负累和协商风险,劝导双方互让一步,折中达成调解。然双方矛盾过大,调解不成。
立案后,李某某向法院递交了鉴定申请,请求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原告李某某家母牛与涉案公黄牛进行DNA亲子鉴定。应北京安康鉴定所要求,2020年7月8日,在法院干警、平庄镇党委政策干部以及双方当事人及协商代理人的见证下,岑巩县动物疫预防控制中心技术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共同指认的涉案牛进行了血痕采样,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封存后,寄往北京安康鉴定所进行鉴定。
岑巩县动物疫预防控制中心技术人员对涉案牛进行血痕采样
2020年7月21日,该鉴定所向法院出具了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遗传标记分型结果,在排除同卵多胞、近亲及外源干扰前提下,支持原告家母牛与涉案公黄牛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此次委托鉴定机构对动物生物学亲子关系进行鉴定,属岑巩县法院对动物生物学亲子关系鉴定首例案件,为法官今后对类案作出公正判决提供了重要裁判依据。
张锐 杨权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孟剑飞
编辑 肖阳审校 罗玮签发 李中迪
陕西两农户争一头牛调解未果 花钱为其做DNA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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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牛做DNA鉴定
给牛做DNA鉴定,鉴定血样为黄豆粒大的几滴即可,采用的方法为细胞浆的线粒体技术,线粒体DNA是通过母系遗传,如果线粒体DNA高变一致,就能确定它们来源于同一母系。鉴定人员提取了两头牛的DNA,合成了特异性引物后进行PCR扩增、利用Sanger双脱氧链终止法原理,用BigDyeTermina-tor测序反应试剂盒对样本线粒体DNA的高变进行序列测定。经反复试验比对,经样本线粒体DNA测序并与剑桥数据库参照序列(rCRS)比对后发现,有争议的小牛与王师傅家母牛在高变的特征变异点完全一致,所以可认定小牛与母牛来自同一母系。宁强县两农户为一头小牛的归属争执不下,不仅打起官司,还决定给牛做DNA鉴定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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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牛
双方诉诸法庭
汉中巴山地有散养牛的习惯,开春赶上山深秋再领回家,每家几头牛平日都在山里放着。
宁强县毛坝河镇的王师傅家有5头牛,他平时在汉中打工,牛由父亲照看。2016年9月中旬,父亲打电话说,当天是牛回家的日子,但一头小牛没回家。王师傅当晚赶回老家。“这头牛是我家母牛产的,当时1岁多了。”王师傅说,第二天他到处找牛,听人说8月初禅家岩镇一位姓龚的人赶走一头牛,似乎是他家的小牛。
王师傅走了20里赶到龚师傅家,龚师傅却异常恼火,坚称牛是自家的。“明明是我家母牛产的小牛,怎么就成他家的了?”王师傅忿忿不平找村委会、,但都被告知无法解决此类纠纷。无奈,王师傅于当年11月将龚师傅起诉到宁强县法院巴山法庭。截至昨日,王师傅说,自家的小牛还在龚师傅家。
调解
被告不同意
“以前也受理过此类案件,大都是通过调解来解决的。”巴山法庭说,巴山地散养牛的农户较多,大家把牛赶上山一放就是几个月,牛之间相互交配产下小牛,领的时候往往出现纠纷,以前用过“小牛认妈妈”的方式调解。
受理此案后,法官提出可以通过这一方式辨认,但被告不同意。争执不下,经双方同意,更后选择了为牛做DNA鉴定的方式进行辨认。和第四鉴定所取得联系后,法官从当地找来兽医采集了王师傅家母牛、两家争执小牛的血样用塑料袋密封,结果送到鉴定机构后血样变质无法使用。又进行了第二次采样,用纱布滴取两头牛的血样。
“其实这头牛不是很值钱,做DNA鉴定花费却不少。”法院说,这头小牛比较壮实,两家都想用其当种牛,他们自己给小牛估价3000元,但兽医估价只有1000元。虽然此次做DNA鉴定需要花费2000多元,但两家都坚持要做DNA鉴定。
鉴定
小牛属王师傅家
第四鉴定所鉴定员张小楠介绍,DNA鉴定费用较高,基本都是上万元,一般都是为人做鉴定出具报告所用,给牛做DNA鉴定他们这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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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第四鉴定所,华商报记者看到了两只牛的DNA鉴定报告,报告结果显示,王师傅和龚师傅诉争小牛与王师傅所有的母牛来自同一母系,即小牛属于王师傅家。
据了解,虽然鉴定结果已出来,但此案还未进行更终宣判,据巴山法庭介绍,拿到报告后他们会择日开庭审理,鉴定费用可能会由败诉方承担。
央广网防城港11月30日消息(记者邓君洋 通讯员招子文)不少人都听说过DNA亲子鉴定,但是这种鉴定一般都用在人身上,如果用在动物身上,也许就很少见了。为了证明一头小水牛到底是谁家的,广西防城港两位村民打起了官司,并申请对两头牛进行了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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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鉴定结果出来了,鉴定称:不排除两头牛具有同一母系亲缘关系。
今年10月12日,防城港防城人民法院那良法庭立案受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标的物是一头小水牛。立案后,原告黄某、斑某向法庭提出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告沈某牵走的一头小水牛进行查封(活封),并提供相应价值6000元的担保。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家庭养殖有水牛,20年母水牛产下一头小水牛一头。今年9月10日被告沈某将原告养殖的该头小水牛误以为自家的水牛牵走,原告发现自家的小水牛不见后,寻找两天后发现在被告沈某家中,原告找到被告说明该牛是原告的,但被告坚决认为是自己走失的小水牛,拒绝返还。双方协商未果后,原告的儿子向当地报警。调查后作出“经初步调查,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后来,原告又向当地政策反映,但经政策派人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原告起诉至那良法庭。
那良法庭经了解情况后,为妥善处理该案,建议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委托鉴定技术中心对母水牛与小水牛进行DNA技术鉴定。
2016年11月2日,在法庭干警的陪同下,鉴定技术中心管理人员与专注部门的技术人员分别到原告及被告住处对母水牛与小水牛进行抽血取样,全过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派人到场进行监督。随后,血样被送往北京进行鉴定。
11月21日,鉴定结果终于出来了,证实了被鉴定的两头牛不排除存在母子关系。鉴定结果将作为该案件进行处理的参考依据。
近年来,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类型越来越复杂,其中需要借助鉴定的结果作为判决依据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像这次对两头牛进行亲缘关系鉴定,在防城港法院还是首例,说明广大群众的意识普遍提高了,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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