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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新榜 亲子鉴定赔偿5万以上

来源:安康生物 2024-01-08 在线咨询

一、亲子鉴定 50万

主观:

亲子鉴定 的费用是根据鉴定类型来收费的,所以费用会有所差异的,如:特殊的胎儿亲子鉴定和亲子鉴定明显是有悬殊的,因为胎儿亲子鉴定属于产前亲子鉴定,鉴定样本和鉴定流程都相对复杂繁琐,相比较费用是相对高的。胎儿亲子鉴定2人是5500、亲子鉴定正常2人是2、个人了解结果的更是低2000/两人,这就是悬殊的比较啦! 同理,你想知道亲子鉴定的费用,就要表明是需要做哪种类型的,有什么需求,才能确定价格是多少。

客观:

关于适用安康人民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亲子鉴定赔偿5万以上多少钱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婚外生育、未婚生育、、人工授精等现象日益增多,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有关亲子关系的协商也随之增加,亲子关系的解是此类协商的关键,借助现代生物医学技术进行亲子鉴定已成为解决此类协商更有效的手段。亲子鉴定常与财产继承权或子女抚养责任有关,故通称亲权鉴定。由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以及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仍需慎重对待。

为深入了解有关亲子鉴定协商纠纷的现状,本文运用“北大法宝”案例数据库的检索分组、聚类统计等功能,对“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截至20年10月30日,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共计10055例,本文从案例分布情况以及与“亲子鉴定”相关内容在裁判文书中的体现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关注研究此类协商的各界人士提供参考。

一、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分布情况

(一)案由分布

有关“亲子鉴定”的案例所涉案由包括、、行政、知识产权、国家赔偿及执行类。以类更多,有94例,总体占比为93%;类次之,有398例,总体占比为4%;行政类有200例,总体占比为2%;执行类、国家赔偿类、知识产权类依次有27例、例、5例,共计51例,总体占比为1%。

图1 案由分布

1、案由

与“亲子鉴定”相关的94例类案例,除未涉及海事商事纠纷之外,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物权纠纷、人格权纠纷、争议、人事争议、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纠纷及其他这9类案由均有涉及,其中尤以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更多,有7536例,总体占比为80%;侵权责任纠纷次之,有701例,总体占比为7.4%;再次是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有427例,总体占比为4.6%;剩余755例,总体占比为8%的案例分散在其他6类案由中。

(1)案例数量更多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由中,离婚纠纷占比更高

在7536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例中,离婚纠纷案例数量更多,有3659例,总体占比为49%;抚养纠纷有16例,总体占比为21%;同居关系纠纷有856例,总体占比为11%;其余案由案例数量均在200例以下,总体占比之和为%。

(2)侵权责任纠纷类案例数量居于第二

在701例侵权责任纠纷类案例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数量更多,有556例,总体占比为79%;其他侵权责任纠纷有49例,总体占比为7%;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有45例,总体占比为6%;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有26例,总体占比为0.8%;其余案由的案例数量均在10例以下,总体占比之和为7.2%。

(3)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类案例数量居于

在427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类案例中,借款合同纠纷案例更多,有127例,总体占比为30%;其他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有1例,总体占比为28%;赠与合同纠纷有58例,总体占比为14%;其余案由案例数量均在50例以下,总体占比之和为28%。

(4)其他6类案由的案例数量均不足例

除上述3类案由之外,还有6类案由也涉及与“亲子鉴定”有关的案例,分别是物权纠纷310例,人格权纠纷2例,争议、人事争议5例,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41例,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纠纷31例以及其他案由案例20例,总体占比之和为8%。

图2 案由分布

2、案由

与“亲子鉴定”相关的类案例有398例,案由分类包括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财产罪等7类案由,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更多,有220例,总体占比为55.3%;剩余6类罪名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数量均不足100例,数量分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罪83例,侵犯财产罪55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3例,贪污贿赂罪11例,破坏社会主义场经济秩序罪5例以及渎职罪3例,上述6类罪名的案例总数为8例,总体占比为44.7%。

图3 案由分布

3、行政、知识产权、执行、国家赔偿案由

通过上述统计可以看出,与“亲子鉴定”相关案例主要集中在类和类案例中,但行政、知识产权、执行和国家赔偿案由中也会涉及少量相关案例,这四类案由案例总数为251例,其中行政类案例200例,总体占比为79.7%;执行27例、国家赔偿例以及知识产权5例,总体占比分别是10.8%,7.6%和1.9%。

图4 行政、知识产权、执行、国家赔偿案由分布

(二)参照级别

从参照级别来看,公报案例有2例;典型案例有5例;参阅案例有1例;经典案例有87例;法宝推荐有2716例;普通案例有7246例。

在2例公报案例中,有1例为抚养费纠纷,通过“亲子鉴定”确认子女与被告间亲子关系;另1例为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通过“亲子鉴定”确认子女与死者的亲子关系,以预留继承份额。

在5例典型案例中,有4例为婚姻家庭纠纷,通过“亲子鉴定”确定亲子关系;1例为未成年人盗窃案,对未成年人从轻处罚后需通过“亲子鉴定”确定未成年人监护人,该“亲子鉴定”与案件本身无关,属案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后续工作。

图5 参照级别

(三)法院级别

各级审理法院均涉及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其中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例数量更多,有7068例;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例数量次之,有2525例;高级人民法院有127例,专门人民法院有12例,更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例数量更少,仅有2例。

图6 法院级别

(四)审理地域

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主要来源于除港、澳、台地外的全国31个省、自治、直辖法院审结的案件。其中广东省案例数量更多,有1092例;浙江省次之,有728例;山东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南省、上海及福建省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数量较多,均在500例以上,分别为629例、621例、616例、611例、602例和501例。

图7 审理地域

(五)审结年份

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审结年份更早的是91年,2007年之前涉及“亲子鉴定”的案例数量较少,均不足10例,2010年之后数量上升较为明显,增加到100例以上,20年数量达到更高,有2406例;之后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数量开始逐年下降。

图8 审结年份

(六)审理程序

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涉及一审、二审、再审、死刑复、执行和其他审理程序。其中一审数量更多,有7201例,总体占比71.66%;其次是二审有25例,总体占比21.73%;死刑复数量更少,仅有4例,总体占比不到1%。

图9 审理程序

(七)文书类型

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涉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调解书和其他文书。判决书数量更多,有8973例,总体占比89.26%;其次是裁定书,有544例,总体占比为5.41%;其他文书有498例,总体占比4.95%;决定书、调解书数量更少,分别有4例、34例,总体占比均不足1%。

图10 文书类型

(八)终审结果

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涉及二审、再审程序的共有55例,二审维持原判数量更多,有1426例,总体占比为77%;二审改判次之,有359例,总体占比为.3%;再审维护原判居于,有47例,总体占比为2.5%;再审改判案例数量更少,有23例,总体占比为%。

图11 终审结果

二、“亲子鉴定”相关内容在裁判文书中的体现

(一)案例

在94例案例中,与“亲子鉴定”有关的内容主要出现在裁判文书的当事人诉称、当事人辩称、法院查明、本院认为以及证据部分。相关的内容主要是通过“亲子鉴定”结果来确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离婚时财产分割、抚养关系、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及继承权、投保人的保险利益、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利益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与附带被保险人的亲子关系、请求法院撤销对被申请人的死亡宣告、股权赠与协议的效力及公司股东的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其持有股份。

另外,部分案例裁判文书中本院认为部分出现与“亲子鉴定”相关的内容主要是法院依据法规的内容来推定亲子关系是否存在,即,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安康人民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案例

在398例案例中,常见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涉及与“亲子鉴定”的相关内容主要出现在裁判文书的证据部分,用“亲子鉴定”结果证明被害人(被告人)身份、胎儿与父母间亲子关系、子女与父母间亲子关系。在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中,一般在本院查明部分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时出现与“亲子鉴定”相关的内容,也有出现在指控、当事人辩称部分的情况。

(三)行政案例

在200例行政案例中,与“亲子鉴定”有关的内容出现在法院查明、本院认为、当事人辩称和当事人诉称部分,主要是为了证明和查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鉴定报告的真伪、行政相对人是否违法生育、非婚生子女应享有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等。

(四)知识产权、执行和国家赔偿案例

除以上案例之外,知识产权、执行和国家赔偿案例中也有少量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共计51例。其中,知识产权主要通过“亲子鉴定”来确定当事人对植物新品种的部分亲本繁殖材料享有独占实施许可权,此时“亲子鉴定”是法院裁判的证据之一;执行类案件中主要是根据“亲子鉴定”结果对执行标的额的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房屋查封及拍卖与否的判决结果执行纠纷;国家赔偿类案件主要在计划生育、户口登记、房屋产权认定等领域涉及与“亲子鉴定”相关的内容。

三、报告综述

本文从案由分布、参照级别、法院级别、审理地域、审结年份、审理程序、文书类型和终审结果八个维度对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数据统计分析得出如下:

(一)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主要集中在案由中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中

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所涉案由包括、、行政、知识产权、国家赔偿及执行类。其中尤以类更多,有94例,总体占比为93%,具体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人格权纠纷等9类案由,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例数量更多有7536例,总体占比为80%。

(二)权威发布的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主要以确认亲子关系为主

在权威发布的案例中,公报案例2例、典型案例5例和参阅案例1例。通过深度阅读发现,2例公报案例中的纠纷都是通过“亲子鉴定”来确定亲子关系;5例典型案例中的纠纷有4例是通过“亲子鉴定”来确定亲子关系;1例参阅案例中的纠纷是通过“亲子鉴定”来确定亲子关系。由此可知,权威发布的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主要以确认亲子关系为主。

(三)侵犯特殊客体的类案由中也会出现与“亲子鉴定”相关的案例

通常情况下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罪等侵犯特殊客体的类犯罪是不会涉及与“亲子鉴定”相关内容的。通过查看文书正文发现在上述类犯罪中“亲子鉴定”主要是作为案件审判的证据出现。

研究组成员:彭重霞、李等霞、梁雪钰

三、亲子鉴定赔偿5万以上是什么

一、有权拒绝做亲子鉴定

为什么法国禁止做亲子鉴定?

法国做亲子鉴定还要坐牢,如果离婚男人更惨,有一点更是震

惊世人,太奇葩了!

法国人喜欢浪漫,很多人对婚姻都不负责任,甚至只同居不结婚,

他们一生之中交往过的朋友,都会有很多,如果去做亲子鉴定的

话,就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还有亲生父亲的概率,简直颠覆认知,

看完或许会让你感到震惊

法国是不允许在妻子不同意的情况下去做亲子鉴定,但是能同意

的人少之又少,所以很多人以为法国禁止做亲子鉴定,这看似是在保

护女性权益和她们的婚姻,实际上可把男人们害苦了,因为大多数的

男人都是在替别人养孩子

法国对于亲子鉴定的奇葩规定

在法国男性私自去做亲子鉴定就是违法的行为,更奇葩的是,不

但要罚款,还要被拘押一年,而且罚款是很高的,数目在

1.5

万欧元,

差不多是

11

万人民币了

94

年开始,法国就禁止个人做亲子鉴定,如果被查获,就要

遭到上述的处罚,想要做亲子鉴定,也不是不可以,就是必须得到女

方的同意

可能欧洲人跟我们的思维不同吧!所以才会有这种奇葩的规定,

但是在他们看来却正常,因为有一些学者认为,

父亲的身份不应该取

决于遗传的关系,如果去做亲子鉴定,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说白了就人不应该在乎儿子是不是亲生的,只要你跟对方结

婚了,哪怕孩子是别人的,那么你也要当做是自己的,只有这样才是

负责任的表现,是一个好丈夫,好爸爸

二、现在不让做亲子鉴定了吗

鉴定亲子关系目前用得更多的是DNA分型鉴定。人的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用于亲子鉴定,十分方便。一个人有23对(46条)染色体,同一对染色体同一位置上的一对基因称为等位基因,一般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如果检测到某个DNA位点的等位基因,一个与母亲相同,另一个就应与父亲相同,否则就存在疑问了。利用DNA进行亲子鉴定,只要作十几至几十个DNA位点作检测,如果全部一样,就可以确定亲子关系,如果有3个以上的位点不同,则可排除亲子关系,有一两个位点不同,则应考虑基因突变的可能,加做一些位点的检测进行辨别。DNA亲子鉴定,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几近100%,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可达到99.99%。

三、规定亲子鉴定不可强制进行

很多朋友对于现在不让做亲子鉴定了吗和女儿和爸爸两人的为什么不能做亲子鉴定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亲子鉴定应不应该禁止?

当然应该推广而不是禁止,如果禁止了,那女人就更加的放纵了,就不知道有多少男人在替别人养小孩了,亲子鉴定在这方面还是有点威慑力的

亲子鉴定一方不愿意做可以吗

肯定是不可以的,那样做的话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不合理的,是不尊重别人的事,是不道德的。要做亲子鉴定的话,必须要经过双方互相理解相互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如果有一方面不同意我劝你还是不去做的好些,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尊重,互相理解方能家和万事兴!

女儿和爸爸两人的为什么不能做亲子鉴定

父子二人也是可以鉴定的,只是从技术上说,加上母亲做准确性会更好。

同样父子鉴定也是准确的。

你怎么看广东将禁止个人委托做亲子鉴定的这个规定?

近日广东省厅与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讨论后,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亲子鉴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于12月日开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29日。

征求意见稿尚未实施,便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总体看来,有意见的占绝大多数,而且以男士为主。这些网友打趣道,孩子肯定是她妈妈的。至于是不是自己的,天晓得!

不过有的人是过于紧张了,对于孩子的身份问题,自己难道一点信心都没有吗?犯不着因为这个意见稿的出现而神经兮兮吧?我想大部分女人还是贤良的,不会让丈夫背上那样的思想包袱的。

话说回来。一般家庭中的夫妻闹到离婚的地步的时候,也不会怀疑到孩子的身上的。过得好就过,过不好就散了。孩子跟谁,双方谈好,各方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然而像广东这样的沿海省份,婚姻经受着严峻的考验。全国各地的人都来到这里淘金,以求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样一来,诱惑增加了,风险也增加了。尤其人,一有风吹草动,就有可能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

个人不能做亲子鉴定,意味着有的男人可能一辈子稀里糊涂地替别人养育儿女。这对他们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也是残忍的。明明不确定,还得坚持下去,一地鸡毛。

这样的规定真的能促进家庭和谐,改变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状吗?我看未必如此,可能会产生更多的矛盾冲突,而且还使某些人出轨变得更加频繁。和别人暧昧,生的孩子由家里男人来养,这是多么痛的领悟。

有一种情况必须考虑到,而且我还亲身经历过了。当年护士给宝宝洗完澡后,抱来的并不是我的。幸亏我对自家宝宝有印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像我这样还算幸运的,而有的人没注意也许就这样错下去了。如果后来怀疑到这头上时,意见稿出来了,怎么破?

说实在的,普通家庭哪会去做亲子鉴定?不是有所怀疑,不确定了,才想到那么做吗?再说亲子鉴定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谁也犯不着和钱开玩笑。

听到一个安康说,怀疑孩子非亲生更好别做亲子鉴定。大家认同吗?

对于安康这样的说法,我的看法是,也认同也不认同!认同的是安康的说法是正确的!不认同的方面就是,自己从来就不能有丝毫的有这样方面的怀疑!

其实,有些事情还真的坚决不能怀疑的!如果怀疑了就失去生活上真正快乐的意义了!生活需要一种思想境界,要大爱无疆!这是一个坚决不能怀疑的事情的!这是做人的底线!不管前面情况如何,都需要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要有这么一个正确的思想观念才行!

这里面是两个面上问题,个是怀疑?这是家庭生活中的坚决不可以有的!一旦有这样的想法,你就难以快乐的生活了!这不是听安康说,是自己一定要守住生活的这一的底线!夫妻双方的信任是一个绝对值!没有丝毫的模糊空间的!如果是有了这样的模糊空间,你就失去了家庭生活的幸福快乐了!而第二个面就是坚决不能有做亲子鉴定的想法,这是一个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亲子鉴定是怀疑的级的错误的升级,有了步的怀疑的错误,就有了第二步亲子鉴定的继续错误!而这两步就酷似孪生兄弟一样的性质的!这是我对此问题的一个看法,未必正确,欢迎大家关注评论。谢谢!

亲子鉴定为什么不具备效应

由于亲子鉴定这一业务的特殊性,很多的当事人都是鉴于自身的问题来做这项检测,那这个鉴定结果是不具备效力的,只能是给当事人做参考,用于处理某些事情。

这种情况下,亲子鉴定的效力只能是体现在伦理道德面,还上升不到面。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这就意味着你自己确信你与某个家庭成员确实没有血缘关系,然后你做出某种伦理面的举动,比如不再承认他是你的父母或子女,但于关系而言,丝毫没有意义。

父母双方不要求亲孑鉴定也要做亲子鉴定吗

不需要,个人亲子鉴定更多的是一种个人行为,上固然不会支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但是一般个人去做的话都要注意方式方法,可以不要影响到相关人员,自己采集样本送去鉴定即可。但是鉴定,即需要出鉴定报告的话需要鉴定所有人员有知情权,并且是需要现场实名登记鉴定的。

这种需求中,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关注本站。

四、不允许做亲子鉴定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亲子鉴定的规定和重庆亲子鉴定规定原文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亲子鉴定的规定以及重庆亲子鉴定规定原文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亲子鉴定赔偿标准

1、依据:亲子鉴定离婚赔偿标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165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六条以及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确定的。

2、赔偿金额:亲子鉴定离婚赔偿标准规定,被鉴定为亲子关系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一般应当基于双方家庭收入、双方家庭支出以及双方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确定。

3、赔偿程序:赔偿程序包括申请赔偿、双方调解、法院审理等,亲子鉴定离婚赔偿标准规定,双方应当先尝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

4、其他情况:亲子鉴定离婚赔偿标准规定,如果双方家庭财务状况良好,赔偿金额可以更高;如果双方家庭财务状况不佳,赔偿金额可能会更低。

5、亲子鉴定离婚赔偿标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赔偿金额、赔偿程序以及其他情况都需要根据双方家庭财务状况、双方家庭收入、双方家庭支出以及双方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确定。双方应当根据相关的规定,尽可能尊重彼此的利益,进行合理的调解,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怎么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做亲子鉴定需要以下手续: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4)出具由法院、、公安部门或安康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

(5)按照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

重庆亲子鉴定规定原文

一、我国现有对亲子鉴定的规定

1、关于确认非婚生子女生父中男方拒作亲子鉴定如何处理的答复

“在确认非婚生子女案件中,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被告(男方)如果否认原告证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若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其进行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作亲子鉴定的,法庭可以根据查证属实并排除人为非婚生子女生父的证据,推定原告的协商请求成立。”

2、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亲子鉴定的启动

根据规定,法院在进行亲子鉴定时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进行亲子鉴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申请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亲子鉴定的启动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即使符合启动亲子鉴定的条件,如果可能影响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也不应当进行。以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至上,因为无论鉴定结果如何,对子女均是一种伤害。因此,实践中,法院对于亲子鉴定问题一般持谨慎态度,从严掌握原则来处理。因为亲子鉴定的随意化必然带来家庭关系的不稳定,也不利于未成年子女今后的生活和成长,从而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

三、如何理解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必要证据

1、必要证据并非充分证据,不应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必要。从举证能力上看,原告通常难以提供充分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若提高“必要证据”的标准,无疑会使得原告的诉求落空,更终受到损害的未成年子女。

2、必要证据的必要性以形成法官内心确信为标准。可以从以下方面予以考察:

(1)单纯就原告所举证据来看是否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2)被告所举证据对原告占据证明力达到何种削弱程度。

法官应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原被告双方的证据。

你怎么看广东将禁止个人委托做亲子鉴定的这个规定

近日广东省厅与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讨论后,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亲子鉴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于12月日开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截止日期为12月29日。

征求意见稿尚未实施,便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总体看来,有意见的占绝大多数,而且以男士为主。这些网友打趣道,孩子肯定是她妈妈的。至于是不是自己的,天晓得!

不过有的人是过于紧张了,对于孩子的身份问题,自己难道一点信心都没有吗?犯不着因为这个意见稿的出现而神经兮兮吧?我想大部分女人还是贤良的,不会让丈夫背上那样的思想包袱的。

话说回来。一般家庭中的夫妻闹到离婚的地步的时候,也不会怀疑到孩子的身上的。过得好就过,过不好就散了。孩子跟谁,双方谈好,各方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然而像广东这样的沿海省份,婚姻经受着严峻的考验。全国各地的人都来到这里淘金,以求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样一来,诱惑增加了,风险也增加了。尤其人,一有风吹草动,就有可能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

个人不能做亲子鉴定,意味着有的男人可能一辈子稀里糊涂地替别人养育儿女。这对他们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也是残忍的。明明不确定,还得坚持下去,一地鸡毛。

这样的规定真的能促进家庭和谐,改变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状吗?我看未必如此,可能会产生更多的矛盾冲突,而且还使某些人出轨变得更加频繁。和别人暧昧,生的孩子由家里男人来养,这是多么痛的领悟。

有一种情况必须考虑到,而且我还亲身经历过了。当年护士给宝宝洗完澡后,抱来的并不是我的。幸亏我对自家宝宝有印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像我这样还算幸运的,而有的人没注意也许就这样错下去了。如果后来怀疑到这头上时,意见稿出来了,怎么破?

说实在的,普通家庭哪会去做亲子鉴定?不是有所怀疑,不确定了,才想到那么做吗?再说亲子鉴定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谁也犯不着和钱开玩笑。

亲子鉴定有什么规定

亲子鉴定要为当事人保密

亲子鉴定的规定和重庆亲子鉴定规定原文的问题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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