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笔迹检验的要点
【关键词】签名笔迹;检验
一、了解案情
签名笔迹案件的情况比较特殊,
了解基本案情,
占有侦查、
调查过程中发现
的案件事实和其他证据,
对于确定签名笔迹形成方式、
选择特征和评判特征价值、
评断差异点和符合点的性质等有重要意义。
应该重点了解签名笔迹检材是由谁提供的,
检材可
疑的依据或者争议双方围绕检材争议的焦点是什么,
检材内容对谁有利,
鉴定结
论能证实案内哪些事实,
涉嫌范围的大小及确定嫌疑的依据是什么,
当事人之间
的关系如何,历史上有无书面文文件往来等。
二、对检材和样本的要求
(一)对检材的要求
签名笔迹检材的质量条件,
往往是决定检验成败的关键。
由于其本身字数少,
加之大部分是伪装或摹仿书写形成的,
可供使用的笔迹特征数量有限,
因此必须
要求委托机关提供检材原件。若送检原件确有困难,如盗取存款中的银行凭条,
应聘请鉴定人亲临现场对原件字迹进行全面分析,
并对原件全貌、
签名部分、
单
字及单字中的细微特征进行翻拍,制作检材全貌及局部照片。
(二)对样本的要求
由于签名笔迹字少,
加之签名笔迹与书写入的其他字迹包括与签名字迹相同
的单个字迹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除收集受审查人平时书写的各类笔迹材料
外,
应尽量收取其平时书写的各种签名笔迹。
只有充分收取各种文件上的各种形
式的签名笔迹样本,
才能为认识被鉴定人签名笔迹的书写习惯规律提供足够的资
料。
若检材是摹仿签名笔迹,
或有伪造可能,
还应收取被摹仿人或被窃取人的真
实签名笔迹作为对照样本。
为了确定被摹仿的签名笔迹范本或底样,
或者被窃取
的真实签名笔迹,
查明检材签名字迹的出处,
必须收取被鉴定人持有、
保管或曾
经接触过的他人签名笔迹样本,
以及被摹仿人或被窃取人手中的有其签名笔迹的
被鉴定人也应持有的某些复写签名笔迹样本。
三、判断检材签名笔迹的性质,确定其书写是否正常
在签名笔迹检验过程中,
分别检验阶段的首要任务是分析判断签名笔迹检材
的性质,
确定其是正常签名笔迹、
变化签名笔迹还是伪造签名笔迹,
不同性质的
三种签名笔迹在实际案件中均有出现,分析判断的具体方法是:
(一)依据签名笔迹检材自身的特点进行分析,发现伪装迹象
应仔细研究签名笔迹检材的单字结构、
笔画形态、
笔画间的搭配比例、
连接
方式等是否自然合理,有无明显的反常现象。如笔画有抖动弯曲、重描修饰、运
笔不自然、
中途不适当停笔和另起笔、
笔顺紊乱等特征。
如果无不正常现象出现,
可以确定为正常签名笔迹。
如果发现反常现象,
应依据检材自身特点并结合案情,
进一步确定是否某些客观因素影响形成的,主要注意书写签名笔迹时的书写环
境、书写姿势、书写工具及衬垫物是否正常,心情是否过于紧张或忧郁,书写时
是否处于中、
是否醉酒,
有无他人引导执笔签名的可能性,
书写人是否书写水
平过低而书写运动不稳定等等。
有反常现象存在的签名笔迹若能排除相关客观因
素的影响,就应考虑主观故意伪装或伪造签名的可能。
分析:
可以,签名鉴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字体之内质及外形是否相同;
2、签字的墨色是否一致,笔划交接处,墨色是否触接墨色新旧,褶缝上墨迹是连贯或折断;
3、观察文书上有无挖补、涂改、填写与墨色分布不匀迹象;
4、用测量法比较字划间宽窄、距离、弧度与角度等。
依据:
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鉴定机构应当自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陀螺的作者是:高洪波。高洪波,男,笔名向川,诗人、散文家,51年12月生于内蒙古。88年毕业于北京中文系。69年应征入伍,曾任陆军四十师炮团战士、排长。71年开始发表作品。84年加入国内作家协会。78年转业后历任文艺报新闻部副,国内作家协会办公厅副,国内作家副主编,诗刊主编,国内作家协会创联部、书记处书记。国内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国内作协副主席。
高洪波,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内作协儿童文学委员会。曾任国内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安康文学基金会理事长、诗刊主编等职。代表作有散文集悄悄话、诗歌我想、高洪波文集(八卷本)及高洪波文存(九卷本)等,作品曾获国内出版政策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等,图画书“快乐小猪波波飞系列”累计销量超百万册,版权输出到法国、韩国、越南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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