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属于领养或收养的,应当在向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或收养登记后,领取相关证明后,向自己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会给孩子办理上户登记;
2、孩子不是自己的,属于亲属挂靠的,应当先向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同意挂靠证明,开具证明后,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安康登记条例 第五条
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一)孩子不是亲生的,领养人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开具领养证明。开具领养证明之后,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公安机关核实领养手续无误后,会办理登记;材料不过关的,公安机关不会办理登记;
(二)若孩子不是亲生的,也不是领养的,是他人想要挂靠,则需要开具挂靠证明,还需要户主同意,一切手续和材料都齐备以后,到所在地,办理登记。
一、怎么鉴定孩子是不是亲生的
鉴定孩子是否是亲生的,可以通过相关的科学手段鉴定,比如去做亲子鉴定。
(一)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
(二)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十四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三)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四)出具由法院、、公安部门或安康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身份证及申请原因等;
(五)按照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这是亲子鉴定的一般流程和手续,在具体的亲子鉴定过程中,也许会有差异,以法院等机关的的要求为准。亲子鉴定不同于一般的亲子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它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使用目的明确。
二、非亲生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非亲生子女同样有权利继承遗产。
我国相关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依据
登记条例 第五条
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8,1
内容
1、孩子不是亲生的,领养人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开具领养证明。开具领养证明之后,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公安机关核实领养手续无误后,会办理登记;材料不过关的,公安机关不会办理登记;
2、若孩子不是亲生的,也不是领养的,是他人想要挂靠,则需要开具挂靠证明,还需要户主同意,一切手续和材料都齐备以后,到所在地,办理登记。
1、婴儿;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簿;
3、拟入户地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婴儿未随在外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二、领养孩子的流程如下:
1、申请。向领养登记机关领养申请书、证件和材料,登记机关包括福利院或民政局;
2、审查。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审查后,符合标准的,登记机关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办理收养登记,并颁发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安康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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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属于领养或收养的,应当在向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或收养登记后,领取相关证明后,向自己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会给孩子办理上户登记;
2、孩子不是自己的,属于亲属挂靠的,应当先向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同意挂靠证明,开具证明后,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二、
依据:
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
给小孩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给小孩办理需要五种资料,分别是:
1、婴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婴儿未随在外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