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子鉴定的准备工作
1、人员准备: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亲子鉴定理由;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为亲子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病史的易于** 变异);
(4)被鉴定子女年龄一般在半岁以上为好。
2、资料准备:
(1)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结婚(离婚)证明、孩子dna(或**)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2)如系公检法机关委托的鉴定,出具由法*、检*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务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
二、将个人亲子鉴定的程序总结如下:
1、委托单位(人)填写委托书。委托单位包括公安、检*院、法*等机关和律师事务所。
2、自愿提供被鉴定人的身份证、dna,留下复印件。
3、被鉴定人自愿照像。
4、抽取被鉴定人的血样。
5、将标本送交技术人员,并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