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办理身份证的,需要交验当事人的**卡(等同于家庭**的**本),向集体**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如属未成年人的,应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1、申领人(监护人)携带**卡到**所在地派出所*籍窗口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4、申领人(监护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中华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簿。
根据我国法律,孩子**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母亲**迁移,孩子**当然可以随母迁移。可以迁移不是必须迁移,这里的关键是孩子的父亲同意不同意迁移,如果父亲也同意随母迁移,当然是可以迁移了,随母迁移,理由还是充分的.但是父亲不同意,也就不能迁移了。因为孩子是两个人的,不是一个人,必须双方同意才可以迁移的.只要一方不同意,派出所是不敢办理的.办理也是违法的,侵犯了另一方的权利。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申报材料:迁移**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人员*籍证明及*成员关系证明或书;申请人和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应遵循人*一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办理**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通知单。4.回国(入境)个人,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个人的,还须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