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簿首页的左上角,*别一栏内,注明是农村**或者非**(城镇)。 2、如果位于实行了*籍改革的省份,从**簿上就看不出来了,因此在**性质上注明的是居民**,只能到派出所登记的底簿上查到。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中的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和“非”区分**性质的城乡二元*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等**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公民的**均统一登记为居民**,体现*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扩展资料:城市**一般是指城镇**,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城镇**又叫城镇*籍,是指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我国实行二元体制时,拥有城镇**、享有粮油肉等配给、招工等权利的居民,即城镇定量**的居民,也简称“市民”。若在工矿企业工作,则被称为“城镇职工”。以上“市民”或“城镇职工”所拥有的*籍称为城镇居民**。 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安部门对**的分类,只有**和非**两种,没有“城镇**”这个类别。实际上,非**就是“城镇**”或“城市**”。现泛指不享受农村土地分配权的人所拥有的**,跟居住地域已经没有挂钩。常住**是我国根据*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个人管辖的依据。但随着现在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例如你就属于这种情况。如果你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你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讲,你的**登记地就是你的常住**所在地(也就是*籍地),如果你是人*分离,因此,但一旦涉及你的身份证明、*籍迁移等与**有关的问题,还是以你的*籍地为准的。参考资料: